《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标准与自评指导手册》制定了幼儿园过程性质量评估标准,以确保其评估的可操作性和自评与他评工作的有效实施。评估的可操作性是由作为尺度的评估标准所决定的。
有了标准就等于有了尺度,有了尺度就能使评估的可操作性变成现实。
建设高质量幼儿园教育体系,离不开质量评估的正确导向与科学指引。因为“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在这一精神指导下,教育部于2022年2月发布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它开宗明义,强调保教质量评估必须“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紧接着一针见血地指出其目的,就是要切实扭转当下现实中“不科学的评估导向 ”,即“重结果轻过程、重硬件轻内涵、重他评轻自评”。
在此前提下,《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对如何完善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的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即把保教的过程性质量作为评估的聚焦点。并通过提出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等5个方面,共15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对过程性质量评估提出了明确指引。将评价从重视结构性质量改变成聚焦过程性质量,这对于在新时期促进中国幼儿园教育的规范发展和深化改革,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它所引起的,将是一场幼儿园办园质量方面的深刻变革。
评价幼儿园是否具备高质量,须要有具体和可操作标准作为评价标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给出的48个考察要点,并不是评价标准本身,而只是评价的结果性目标。即所有指标都是在质量评估过程中须要被看到的理想结果的描述。因此,为了帮助幼儿园实施自评和政府部门的他评,以便能够实现48个要点所诉求的理想性评估目标,还必须将这些要点还原成幼儿园具体工作和保育教育过程,从中再根据其评估价值点制定出“评什么”和“怎样评”的具体标准。
这正是《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所主张的迫切任务:“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完善本地质量评估具体标准,编制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自评指导手册,增强质量评估的操作性,确保评估工作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