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年龄和发展水平,训练幼儿自己在分餐桌上盛饭菜。请容忍初始时幼儿的“笨拙”(慢)和“不利落”(撒)。即便有失误,也仍要对幼儿的努力加以赞赏和鼓励。
2. 确保无危险。幼儿自理必须在确保没有任何危险(如热汤)前提下,让幼儿自己盛、端饭菜就位进餐。
3. 让幼儿自己选择坐在哪张桌子上用餐,以培养和发展幼儿的自尊和自信。
4. 饭后要求和鼓励幼儿清理自己用餐桌面,并将餐具送到指定器皿中。经验证明,经4周左右训练,近3岁的托班幼儿可以自己盛、端饭菜。3岁以上的小、中、大班的绝大多数幼儿稍加训练即可做到。个别小肌肉技能差、身体不协调的幼儿,经过耐心和稍长时间训练,也完全可以掌握上述的用餐自理技能。独立性培养的原则是:凡是幼儿自己可以做的事情,一定要让他们自己去做。这一原则必须贯穿到一日流程的所有环节之中。